PDE/OEL数值
PDE-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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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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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L 数值用于评估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风险,建议结合专业的职业健康评估服务。
解锁全部数值物质基础信息
3,4-二氢-3-甲基-4-氧代咪唑并[5,1-d]-不对称-四唑-8-酰胺
烷化剂
固体。
粉末。
212 °C
水中溶解度:略溶;其他溶剂中的溶解度:在二甲基甲酰胺和二甲基亚砜中微溶;在二氯甲烷、丙酮、乙腈、甲醇和聚乙二醇中略溶;在乙酸乙酯和乙醇中极微溶解;在甲苯中不溶。
药理学信息
本品适用于治疗1)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维持治疗。2)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经口给药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替莫唑胺先与局部放疗联合治疗(同步放化疗期),随后为最多6个周期的替莫唑胺(TMZ)单药治疗(维持治疗期)。
同步放化疗期
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 mg/m2,共42天,同时接受局部放疗(60 Gy分30次)。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最多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放化疗期间应按下表所示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
| 毒性 | 暂停TMZ | 终止TMZ |
|---|---|---|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 ≥0.5×109/L 且 <1.5×109/L | <0.5×109/L |
| 血小板计数 | ≥10×109/L 且 <100×109/L | <10×109/L |
| CTC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和呕吐除外) | CTC 2级 | CTC 3或4级 |
维持治疗期
本品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4周,进行6个周期的本品单药治疗。本品第1周期的剂量是150 mg/m2/天,每日一次,共5天,然后停药23天。第2周期开始时,如果第1周期CTC的非血液学毒性<2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则剂量可增至200 mg/m2/天。如果第2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出现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200 mg/m2。治疗期间应按下表降低剂量或停药。治疗期间,第22天(首剂本品后21天)应进行全血细胞的计数。
| 剂量水平 | 剂量(mg/m2/天) | 备注 |
|---|---|---|
| -1 | 100 | 因较早的毒性而减量 |
| 0 | 150 | 第1周期的剂量 |
| 1 | 200 | 第2-6周期无毒性时的剂量 |
| 毒性 | TMZ剂量降低一个水平 | 终止TMZ |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 <1.0×109/L | 如果需要将TMZ降至<100 mg/m2,或如果降低剂量后重新出现同样的3级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 和呕吐除外),则应终止TMZ治疗。 |
| 血小板计数 | <50×109/L | 如果需要将TMZ降至<100 mg/m2,或如果降低剂量后重新出现同样的3级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 和呕吐除外),则应终止TMZ治疗。 |
| CTC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和呕吐除外) | CTC 3级 | CTC 4级,如果需要将TMZ降至<100 mg/m2,或如果降低剂量后重新出现同样的3级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 和呕吐除外),则应终止TMZ治疗。 |
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成人患者
对于以前未接受过化疗患者,本品口服剂量是每日200 mg/m2,共5天。每28天为一周期。对于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患者,本品起始剂量是150 mg/m/天,如果下个周期第一天的ANC>1.5×10%L和血小板计数≥100×10%L,则第2周期的剂量增为200 mg/m2/天。应根据ANC和血小板计数最低值调整本品的剂量。
必须符合以下实验室参数才能用药:ANC>1.5×10%L和血小板计数>100×10%L。第22天(首剂后21天)或距离这一天的48小时内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此后每周一次,直至ANC>1.5×10%L和血小板计数>100×10%L。如果任何一个周期内的ANC<1.0×10%L或血小板计数<50×10%L,下个周期的剂量必须降低一个水平。剂量水平包括100 mg/m2、150 mg/m2和200 mg/m2。推荐的最低剂量为100 mg/m2。在临床试验中,治疗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2年。但最佳的治疗持续时间未知。
注射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与口服胶囊剂的剂量相同,用于 90分钟静脉输注。仅确定了本品静脉注射90分钟的生物等效性。需根据前一周期的最低中性粒细胞数和血小板数以及下一周期开始时的中性粒细胞数和血小板数调整给药剂量。
安全信息
急性毒性(口服):急性毒性(口服),类别4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 2
致癌性:致癌性类别 1
生殖毒性:生殖毒性类别1
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反复暴露:特定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类别1(骨髓)
吸入: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果暴露或担心:就医/寻求医疗建议。
皮肤接触: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
眼睛接触: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下,则取下隐形眼镜。继续冲洗。如果眼睛刺激持续:求医/就诊。
食入:如吞咽:感觉不适时呼叫中毒中心或医生/医师。漱口。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包括急性和迟发效应:眼睛和黏膜刺激。骨髓抑制。
需要立即就医和特殊治疗的说明:替莫唑胺过量的治疗应采用对症和支持疗法,可能包括以下措施:1. 不建议催吐。如果癫痫发作反复,应给予苯巴比妥或丙泊酚。监测低血压、心律失常、呼吸抑制及是否需要气管内插管。评估低血糖、电解质紊乱和缺氧。
适用的灭火介质:水雾、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视周围火灾和材料情况而定。
化学品产生的特殊危害:爆炸危险:避免产生粉尘;细粉尘在空气中以足够浓度扩散并在有火源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粉尘爆炸危险。
消防人员的特殊防护装备和预防措施: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
灭火设备和操作说明:与所有火灾一样,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消防员应使用自给式呼吸设备和防护服。
特殊灭火方法:用水冷却暴露于火焰的容器,直至火完全熄灭后。
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不应让粉尘沉积物在表面积聚,因为如果以足够浓度释放到大气中,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让不必要的人员远离。除非穿着适当的防护服,否则不要触摸损坏的容器或溢出的物料。确保充分通风。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围堵和清理的方法及材料:扫起或吸起泄漏物,并收集到合适的容器中进行处置。清理期间避免产生粉尘。冲洗泄漏地点。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在操作产生细小物料(粉尘)的过程中可能形成可燃性粉尘云。避免物料显著沉积,尤其是在水平表面上,这些沉积物可能扬散并形成可燃性粉尘云,并可能导致二次爆炸。使用后,用适当的清洁剂或溶剂清洁设备和操作表面。摘除手套后,彻底清洗双手和其他暴露的皮肤。建议在指定区域处理强效物料。
安全储存条件,包括任何不相容性:按照USP-NF的定义,存放在密闭容器中。该材料应按照标签说明处理和储存,以确保产品完整性。
适当的工程控制:空气暴露应主要通过工程控制进行控制,如一般稀释通风、局部排风或工艺封闭。局部排风通常优于一般排风,因为它可以在污染源处控制污染物,防止其扩散到工作区域。可通过空气监测进行工业卫生调查,以确定工程控制的有效性。用于高效力物料的工程控制的有效性应通过使用无毒替代物料进行评估。避免该物料的任何敞口操作,尤其是研磨、粉碎、称量或其他产生粉尘或气溶胶的操作。使用实验室通风柜、通风围栏、手套箱或其他有效密封设施。
眼面部防护:建议使用带侧护罩的安全眼镜。如果存在飞溅可能性或存在腐蚀性物质,可能需要面罩或护目镜。优先使用经批准的眼部防护(例如带有ANSI Z87或CSA标志)。工作区域应配备洗眼设施。
手部防护:化学兼容的手套。对于处理溶液,确保手套材料对所使用溶剂有防护作用。采用减少直接手接触的操作方法。对天然橡胶(乳胶)敏感的雇员应使用丁腈或其他合成非乳胶手套。由于乳胶过敏风险,应避免使用粉状乳胶手套。该物料极具效力。为降低皮肤和表面污染风险,佩戴两副手套。处理并清洁物料后摘除外层手套,仅在摘除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后摘除内层手套。
其他防护:对于实验室规模量的处理,建议在便服外穿一次性实验服或隔离服。处理大量物质时,可能需要工作服和鞋套,以防止将污染带回家。
呼吸系统防护:当认为需要呼吸器来减少或控制职业暴露时,请使用NIOSH批准的呼吸防护装置,并实施有效的呼吸器计划(适用的美国法规OSHA 29 CFR 1910.134)。
一般卫生注意事项:按照良好的工业卫生和安全规范处理。
适用说明与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 适用于药品共线生产中质量风险管理(QRM)评估及实施;
- 适用于清洁验证中的残留限度计算;
- 适用于劳动者安全防护装备(PPE)的评估及配备;
- 部分场景下可为药品研发申报中的杂质控制限度设定提供依据;
- 部分场景下可为化妆品、食品领域的安全使用提供支持性依据;
使用限制
- PDE评估结果应注意暴露途径的适用性,不同途径的PDE值可能存在显著差异;
- PDE评估结果与OEL评估结果部分情况下关联较为紧密但是也会具有显著的差异,部分产品的PDE结果与OEL评估结果基本不具有对应性(如眼用、耳用等药品);
- 当前数值结果是基于当前所公开的和/或所提供的数据、信息、文件、指南等制定的,随着新的信息的产生和/或新事件的发生,相应产品的PDE/OEL评估数值有可能发生改变,建议您定期/不定期关注我们的数值;
- 当前数值结果供您初步评估使用,建议您获取完整的评估报告,以便于双方在完整的评估流程、评估思路、评估结论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沟通,也便于您对于评估报告的科学性有更完整的了解;
相关合规服务推荐
基于该物质的PDE/OEL 数据,我们推荐以下合规服务,助力高效完成注册申报及风险评估
共线生产评估
- 基于健康的暴露限度 HBEL 计算服务
- OEB 分级咨询服务
- PDE/ADE/OEL 数据库
- PDE/OEL 报告定制化服务
- 药品共线生产评估报告
国际药品注册
- 美国 DMF 登记
- 美国 FDA (OTC)药品注册
- 美国 IND 和 NDA 申请
- 美国 ANDA 申请
- 欧盟 CEP/ASMF/EDMF 登记
- 欧盟 CP/DCP/MRP/NP 申请
国内药品注册
- 进口/国产原料药登记
- 进口/国产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
- 中国 CDE 沟通交流会议申请
- 进口/国产药品临床试验申请
- 进口/国产药品上市申报
- 上市后变更申请/再注册
- 药械组合注册
遗传毒性杂质研究
- 遗传毒性杂质筛选识别
- (Q)SAR 预测服务
- 遗传毒性杂质研究方案及控制策略
- 特殊遗传毒性杂质疑难问题
GxP 合规咨询
- 中国 GMP/GVP/GSP/GCP 咨询
- 美国 FDA cGMP 咨询
- 欧盟 EU GMP 咨询
- 第三方 GxP 审计支持
CMC 研究
- 原料药/制剂杂质溯源及杂质控制研究
- 原料药/制剂杂质分离制备及杂质对照品的确证
- 原料工艺优化、参数研究及杂质限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