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E/OEL数值
PDE-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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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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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L 数值用于评估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风险,建议结合专业的职业健康评估服务。
解锁全部数值物质基础信息
(2S)-1-N-[4-甲基-5-[2-(1,1,1-三氟-2-甲基丙-2-基)吡啶-4-基]-1,3-噻唑-2-基]吡咯烷-1,2-二甲酰胺
药理学信息
本品与氟维司群联合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PIK3CA 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成年患者,这些患者在接受内分泌治疗方案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病情出现进展,且经 FDA 批准的检测手段检测出该类患者。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300 mg,每日一次,与食物同服。持续治疗直至病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患者应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服用本品。本品应整片吞服(吞咽前请勿咀嚼、压碎或掰开片剂)。如果片剂破损、破裂或出现其他缺陷,请勿吞服。如果错过本品的剂量,可在通常服用时间后 9 小时内与食物同服。超过 9 小时后,则无需服用当天的剂量。第二天,按常规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患者服药后呕吐,建议患者当天不要服用额外剂量,并在第二天按常规时间恢复服药。与本品联合使用时,氟维司群的推荐剂量为 500 mg,分别在第 1、15 和 29 天服用,之后每月服用一次。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表1:出现不良反应后的剂量调整1
| 本品的剂量水平 | 剂量和给药时间 | 药片数量 |
|---|---|---|
| 起始剂量 | 300 mg,每天一次 | 2片150 mg片剂 |
| 首次剂量减少 | 250 mg,每天一次 | 1片 200 mg片剂和1片 50 mg片剂 |
| 第二次剂量减少 | 200 mg,每天一次2 | 1片 200 mg片剂 |
| 1胰腺炎仅允许减少一次剂量。 2如果需要进一步将剂量减少至每日一次 200 mg以下,请停用本品。 |
皮肤不良反应
如果确认出现严重皮肤不良反应(SCAR),请永久停用本品。对于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过 SCAR 的患者,请勿再次使用本品。
表 2:皮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SCAR)的剂量调整和处理
| 等级1,2 | 推荐3 |
|---|---|
| 1级(<10% 体表面积 (BSA)具有活性皮肤毒性) |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开始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 考虑添加口服抗组胺药来控制症状。 如果在接受适当治疗后 28 天内活动性皮疹未见改善,则添加低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 如果病因是瘢痕,则永久停用本品。 |
| 2 级(10%-30% BSA,有活性皮肤毒性) |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启动或强化局部皮质类固醇和口服抗组胺药治疗。 考虑低剂量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 如果皮疹在 10 天内改善至≤1 级,可停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 如果病因是瘢痕,则永久停用本品。 |
| 3 级(例如,严重皮疹对药物治疗无反应)(> 30% BSA,具有活性皮肤毒性) | 中断本品治疗。 启动或加强局部/全身皮质类固醇和口服抗组胺药治疗。 如果病因是瘢痕,则永久停用本品。 如果病因不是瘢痕,则中断剂量直至改善至≤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本品治疗。 |
| 4 级(例如,严重的大疱性、起水疱性或剥脱性皮肤病)(任何与广泛二重感染相关的 % BSA,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危及生命的后果) | 永久停用本品。 |
| 1 根据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 5.0 版进行分级。 2 对于所有级别的皮疹,请考虑咨询皮肤科医生。 3 根据 SOLAR-1 试验,皮疹出现前使用抗组胺药可能会降低皮疹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
高血糖症
在开始使用 本品 治疗前,请检测空腹血糖(FPG) 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并优化血糖控制。
根据患者的高血糖风险因素、胃肠道耐受性和临床情况,考虑在开始使用 本品 联合氟维司群之前先使用二甲双胍进行预处理。
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后,前两周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空腹血糖(FPG 或空腹血糖),之后至少每四周监测一次,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监测。每 3 个月监测一次糖化血红蛋白(HbA1c),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监测。对于存在高血糖风险因素的患者,应更密切地监测空腹血糖,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监测。
表 3:高血糖的剂量调整和管理
| 空腹血糖(FPG)/空腹血糖值1 | 推荐 |
|---|---|
| 剂量调整和管理应仅基于空腹血糖值(FPG 或空腹血糖)。 | |
| 1级 空腹血糖>ULN -160 mg/dL 或>ULN -8.9 mmol/L |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启动或强化抗高血糖治疗2。 |
| 2级 空腹血糖> 160-250 mg/dL 或 > 8.9-13.9 mmol/L |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 启动或加强抗高血糖治疗 2。 如果在适当的抗高血糖治疗下2,3,空腹血糖在 21 天内未降至 ≤ 160 mg/dL 或 8.9 mmol/L,则将 本品 剂量降低 1 个剂量水平,并遵循针对空腹血糖值的具体建议。 |
| 3级 > 250-500 mg/dL 或 > 13.9-27.8 mmol/L | 中断本品治疗。 根据临床指征,启动或强化口服抗高血糖治疗2,并考虑加用其他抗高血糖药物3,持续1-2天,直至高血糖症状改善。 进行静脉补液,并考虑适当的治疗(例如,干预电解质/酮症酸中毒/高渗性紊乱)。 如果在适当的抗高血糖治疗下,空腹血糖在3至5天内降至≤160 mg/dL或8.9 mmol/L,则以较低剂量1恢复本品。 如果在适当的抗高血糖治疗下,空腹血糖在3至5天内未降至≤160 mg/dL或8.9 mmol/L,建议咨询擅长治疗高血糖的医生。 如果在适当的抗高血糖治疗后2,3, 21 天内空腹血糖没有降至≤160 mg/dL 或 8.9 mmol/L,则永久停止本品治疗。 |
| 4级 > 500 mg/dL 或 > 27.8 mmol/L | 中断本品治疗。 启动或强化适当的抗高血糖治疗2,3(静脉补液并考虑适当的治疗(例如,干预电解质/酮症酸中毒/高渗性紊乱)),并在24小时内及根据临床指征复查空腹血糖。 如果空腹血糖降至<500 mg/dL或27.8 mmol/L,请遵循针对3级空腹血糖值的具体建议。 如果确认空腹血糖>500 mg/dL或27.8 mmol/L,则永久停止本品治疗。 |
| 缩写:ULN,正常上限。 1 FPG/空腹血糖/等级水平反映根据《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4.03 版进行的高血糖分级。 2 开始使用适用的抗高血糖药物,包括二甲双胍、SGLT2 抑制剂或胰岛素增敏剂(例如噻唑烷二酮类或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并查阅相应的处方信息,了解剂量和剂量调整建议,包括当地高血糖治疗指南。SOLAR-1 试验推荐使用二甲双胍,指导如下:初始二甲双胍剂量为 500 mg,每日一次。根据耐受性,二甲双胍剂量可增至 500 mg,每日两次,然后早餐时服用 500 mg,晚餐时服用 1000 mg,之后如有需要,可进一步增至 1000 mg,每日两次。 3 根据 SOLAR-1 试验的建议,可使用胰岛素 1-2 天,直至高血糖症状缓解。然而,考虑到本品的半衰期较短,且预期停药后血糖水平会恢复正常,对于大多数本品引起的高血糖患者,这可能并非必要。 |
腹泻或结肠炎
表 4:腹泻或结肠炎的剂量调整和管理
| 等级1 | 推荐 |
|---|---|
| 1级 |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根据临床指征启动适当的药物治疗并进行监测。 |
| 2级 | 暂停本品剂量,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以相同剂量水平恢复本品。 对于复发性≥2级的症状,暂停本品剂量,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 本品。 根据临床指征,启动或强化适当的药物治疗并进行监测2。 |
| 3级 | 暂停本品剂量,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本品。 根据临床指征,启动或强化适当的药物治疗并进行监测2。 |
| 4级 | 永久停用本品。 |
| 1根据 CTCAE 5.0 版本进行评分。 2对于 2 级和 3 级结肠炎,请考虑其他治疗,例如肠溶类固醇和/或全身性类固醇。 |
其他毒性
表 5:其他毒性(不包括高血糖、皮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以及腹泻或结肠炎)的剂量调整和处理
| 等级1 | 推荐 |
|---|---|
| 1级或2级 | 无需调整本品剂量。根据临床指征启动适当的药物治疗并进行监测2,3。 |
| 3级 | 中断本品剂量直至改善至 ≤ 1 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本品治疗。 |
| 4级 | 永久停用本品。 |
| 1根据 CTCAE 5.0 版进行分级。 2 对于 2 级和 3 级胰腺炎,应暂停本品剂量,直至症状改善至 < 2 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治疗。仅允许减少一次剂量。如果毒性复发,则永久停止本品治疗。 3 对于 2 级总胆红素升高,应暂停本品剂量,直至症状改善至 < 1 级,如果症状在 ≤ 14 天内缓解,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如果症状在 > 14 天内缓解,则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治疗。 |
适用说明与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 适用于药品共线生产中质量风险管理(QRM)评估及实施;
- 适用于清洁验证中的残留限度计算;
- 适用于劳动者安全防护装备(PPE)的评估及配备;
- 部分场景下可为药品研发申报中的杂质控制限度设定提供依据;
- 部分场景下可为化妆品、食品领域的安全使用提供支持性依据;
使用限制
- PDE评估结果应注意暴露途径的适用性,不同途径的PDE值可能存在显著差异;
- PDE评估结果与OEL评估结果部分情况下关联较为紧密但是也会具有显著的差异,部分产品的PDE结果与OEL评估结果基本不具有对应性(如眼用、耳用等药品);
- 当前数值结果是基于当前所公开的和/或所提供的数据、信息、文件、指南等制定的,随着新的信息的产生和/或新事件的发生,相应产品的PDE/OEL评估数值有可能发生改变,建议您定期/不定期关注我们的数值;
- 当前数值结果供您初步评估使用,建议您获取完整的评估报告,以便于双方在完整的评估流程、评估思路、评估结论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沟通,也便于您对于评估报告的科学性有更完整的了解;
相关合规服务推荐
基于该物质的PDE/OEL 数据,我们推荐以下合规服务,助力高效完成注册申报及风险评估
共线生产评估
- 基于健康的暴露限度 HBEL 计算服务
- OEB 分级咨询服务
- PDE/ADE/OEL 数据库
- PDE/OEL 报告定制化服务
- 药品共线生产评估报告
国际药品注册
- 美国 DMF 登记
- 美国 FDA (OTC)药品注册
- 美国 IND 和 NDA 申请
- 美国 ANDA 申请
- 欧盟 CEP/ASMF/EDMF 登记
- 欧盟 CP/DCP/MRP/NP 申请
国内药品注册
- 进口/国产原料药登记
- 进口/国产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
- 中国 CDE 沟通交流会议申请
- 进口/国产药品临床试验申请
- 进口/国产药品上市申报
- 上市后变更申请/再注册
- 药械组合注册
遗传毒性杂质研究
- 遗传毒性杂质筛选识别
- (Q)SAR 预测服务
- 遗传毒性杂质研究方案及控制策略
- 特殊遗传毒性杂质疑难问题
GxP 合规咨询
- 中国 GMP/GVP/GSP/GCP 咨询
- 美国 FDA cGMP 咨询
- 欧盟 EU GMP 咨询
- 第三方 GxP 审计支持
CMC 研究
- 原料药/制剂杂质溯源及杂质控制研究
- 原料药/制剂杂质分离制备及杂质对照品的确证
- 原料工艺优化、参数研究及杂质限度研究

